近日,山东出现一幕人间惨剧,一男子对一女子的行为令人发指!
6月26日,山东一男子开车撞到一女子,竟然开车来回、反复碾压女子,甚至下车检查女子状态,拨弄女子身体,还拍照确认,经多次碾压后,直到女子不能动弹。
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,引起人们的愤怒,纷纷指责这名男子为什么要这样。
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?原因到底是什么,谁对谁错?知情人透露相关原因及细节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事故现场是怎么回事?
从视频可以看到,这场人间惨剧发生的地点,是山东省东营市中南世纪锦城小区附近。
一名黑衣男子驾驶一辆黑色SUV小车,撞到一名红衣黑裤女子;碰到这种情况,一般人会立即停车,下车查看并抢救被撞到的人。
可是,这名黑衣男子不是这样,他的行为让周边的人看傻了。
撞到女子后,黑衣男子没有停车,而是找准女子倒下的位置,倒车再次碾压上去,又倒车压了一回。
然后,黑衣男子停车并下车,查看女子的情况,并动手摆弄了女子,查看女子是否还活着;甚至拿出手机进行拍照。
众人以为黑衣男子会立即报警,或呼叫120抢救。
没想到,黑衣男子上车,调整车位,再次对女子进行碾压,红衣女子被车子碾压了数米远,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多次碾压对女子已经造成致命的伤害。
等警方到达现场时,该女子已经失去了生命。
为什么会这样?男子与女子是什么关系?
看到男子这样的行为,不知情的人可能会这样理解。
认为是一起一般的车祸,黑衣男子开车要把人撞死,车上了保险,让保险公司赔偿人命;如果撞成残废,半死不活,得赔付她一生。
所以黑衣男子才这样操作。
其实,据知情人透露,这两人是夫妻关系,两人是二婚。作为夫妻,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,这是多么难得的缘分。
黑衣男子为什么如此对待自己爱人呢?按道理,二婚更应该懂得经营婚姻,懂得生活的不容易,更应该好好珍惜对方。
男子这样的行为,毁了各自背后的家庭,如果有小孩的话,各自的小孩简直太可悲了。
从这场惨剧来看,两人似乎有不可调和的矛盾。
知情人透露更多的原因细节
警方透露这场人间惨剧是因为两人家庭生活纠纷导致,这只是官方的说法。
知情人透露这起事故的背后的原因细节,还不太一样。
黑衣男子经常受到红衣女子的家庭暴力,让男的已经忍无可忍了,男子感到生活绝望,没有退路了。
我们知道,家庭生活常见的暴力,一般是男的对女的施暴,女方处于弱势,是受害者,是要被保护的对象。
在这起惨剧中,关系反过来了,黑衣男子经常被女方家暴。
事发前,男子因为家庭生活琐事,又被女子暴力。
让男子积怨已久,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值,被逼上了绝路,于是选择这样的残忍行为。
天下哪有无缘无故的怨与恨呢?夫妻之间总会有一些磕磕绊绊,一个人牙齿还经常咬到自己的嘴唇呢。
不得不说,女方家暴肯定是不对的。
但是家庭暴力也有一些合适的解决方法,包括从各自身上找原因,甚至通过第三方调解,也可以有效解决。
如果夫妻两人之间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,也可以选择放手,大不了,可以协商离婚分手嘛。
虽然在家庭暴力中,黑衣男子是受害者;但是,他现在没有解决问题,反而成为了侵害者。
黑衣男子跑不掉法律的惩罚
前几日,四川成都一名29岁的美女也是饱受老公的摧残,被打成二级重伤,肠子都被打断,她的遭遇公布之后,让人十分同情这个女人。
她的老公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,被刑事立案了。
山东这起事故中的黑衣男子,恐怕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那么简单,到底是涉嫌故意伤害罪,还是涉嫌故意杀人,他已经被警方逮捕了,我们拭目以待!
写在后面,如何有效解决家庭暴力呢?
前后不久的两起因为家庭暴力引发的人间惨剧,我们必须正确、客观看待!
要有效避免家庭暴力,不要把夫妻之间日常生活中瓶瓶罐罐之间的碰撞,演变升级为家庭暴力。
家庭暴力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,它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,还会对其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。
在家庭暴力中,受害者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危险,也要懂得有效地保护自己。
首先,受害者应该及时向警方报案。
很多男性受害者由于面子问题或者是对警方的不信任而不敢报案,这是非常错误的。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,无论男女都应该及时报案。警方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施暴者进行处罚,同时也会保护受害者的安全。
其次,受害者可以通过求助专业机构来获得帮助。专业机构包括社会工作者、心理医生等,他们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、法律援助等服务。这些机构通常都有严格的保密制度,可以保护受害者的隐私。
此外,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。在我国,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,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最后,受害者也需要学会自我保护。尽量避免与施暴者单独相处,可以寻找有人的地方躲避;可以学习一些防身技巧,提高自己的自我保护能力。
家庭暴力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。
我们应该共同努力,让家庭暴力这种恶劣行为在我们的社会中得到根治。
最后想说,夫妻之间不相爱,大可不必相害,退一步海阔天空!
对此,您有什么看法,欢迎交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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